人民的美好生活在体面劳动中实现

    2020-01-21 07:19:49

许银英 贺汉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充分就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督促人民履行应尽义务。这些论述实际上从美好生活实现的根本基础、根本前提、关键环节、重要保障深入论证了人民的美好生活在体面劳动中实现,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一、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基础:劳动者因劳动而体面

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应因此享有财富而活得体面。活得体面的根本表现是实现美好生活,最基本的美好生活就是享有充足的物质生活资料,所以劳动者因劳动而体面也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基础。

劳动者因劳动而体面在剥削阶级社会很难实现,如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可变资本,根本无法充分享有自己创造的财富。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就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奠定了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进一步发挥这一优势,要求更充分保障劳动者因劳动而体面,做到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前提:劳动者有劳动才体面

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是更稳定的工作,劳动者有劳动才体面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前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要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合理分配劳动机会,因而有利于充分保障劳动者有劳动。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构性失业依然存在,企业,特别是私企出于降低成本的需要也不太愿意雇佣生产效率相对低下的劳动者。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自然会积极解决此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再次强调: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三、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关键环节:劳动者应体面地劳动

劳动条件也是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条件,如果劳动是不体面的劳动,劳动者的美好生活必定无法实现,劳动者应体面地劳动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关键环节。劳动者能体面地劳动,关键在于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特别是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安全权。

充分保障劳动者体面地劳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重中之重依然是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实现安全保障下的可持续发展。充分保障劳动权利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优越性,也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充分保障人民的劳动权利,党的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此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劳动义务的公正分配

美好生活如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诚实劳动的重要表现就是人民自觉履行劳动义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人民应自觉承担应尽的义务,这里所谓的义务,当然包括劳动义务。

强调劳动是劳动者应承担的基本义务的重要原因在于当劳动还没有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时,回避劳动义务可能成为一些人的自觉选择。这会导致一些人民的劳动义务过重,妨碍他们实现美好生活。劳动义务分配不公在剥削阶级社会必然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剥削阶级占有生产资料从而支配了劳动者的劳动。所以就整个社会而言,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现劳动义务公正分配的根本基础,这也是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的重要优越性。但是只要劳动还不是一种生活享受,有劳动能力者就可能回避劳动义务。所以促使劳动者自觉履行劳动义务,在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努力确保劳动者因劳动而体面,劳动者的劳动应是体面的劳动,让人民的美好生活在体面劳动中实现。

(本文属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马克思体面劳动观的伦理诠释与当代实践研究》(17YBA16)的中期成果)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1月21日06版)

责编:李 慧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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