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好“四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20-01-07 07:15:02

傅国平

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关键、要害和根本,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党的各级组织要找准“发力点”,履好“四责”,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政治清明、生态清朗的发展环境。

履好“立规矩”之责,彰显管党治党政治属性

管党治党靠的是纪律,凭的是规矩。严明纪律和规矩,是各级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刚性责任和直接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所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也是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体现的是管党治党的政治属性。要把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主线,融入日常、融入经常,融入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面,让纪律规矩切实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把“两个维护”作为切入点,严肃查处违反“五个必须”“七个有之”行为,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履好“做决策”之责,强化管党治党领导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这种领导地位,集中体现在党委对一些工作领导权、决策权的把控上,否则所谓领导只能成为空口白谈。因此,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委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决策权牢牢抓在手中。要定期听取同级纪委监委以及下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从纷繁复杂的局面中抽丝剥茧,摸清大势大局;要练就“火眼金睛”,从群众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执纪中,着力发现一段时期以来,管辖范围内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病灶”所在,自觉站上政治高位审时度势,研究解决措施,将重点问题化解于病之将起,确保整体形势向善向好。

履好“把关口”之责,抓实管党治党主责主业

管党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如果沉醉于具体工作落实,只会让责任发散、力量涣散,东一榔头西一棒,抓不住主线和重点,最终一事无成。所以,各级党委要始终坚持做到严把管党治党各个关口,守住主责主业,督促并形成强大的管党治党工作合力。要严把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关”,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对日常监督、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审核把关,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关键环节、重大问题处置的领导和监督;要旗帜鲜明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政策倾斜力度,在人、财、物、事上全力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要严把选人用人“导向关”,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明确“崇尚实干、注重实绩、埋头苦干、敢于担当、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担当、群众信赖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建立健全并大胆适用容错免责机制,为干部树起干事创业的风向标。要严把“基层基础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履好“建机制”之责,体现管党治党严管厚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其中,“不敢腐”“不能腐”,重在强化查处的震慑、扎紧制度的笼子,而“不想腐”则在于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贪腐免疫力。各级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把构建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作为重要载体,坚持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思想的有效机制。要牢固树立“治未病”工作理念,把党组织的严管厚爱体现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中,落实交心谈心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就“踩刹车”、发现倾向性问题就“拉警报”。

(作者系湘潭县委书记)

责编:姚帅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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