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丨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之治走向新境界

    2019-11-12 06:51:59

编者按

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省各级干部、社科理论工作者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为助力会议精神落地落实,从今天起,湖南日报开始推出学习四中全会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之治走向新境界》,刊发全会精神的精准解读、学习体会、实践感悟。敬请关注。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解读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问题更带有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和关键性。新时代 “四个伟大”的实践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要求党顺应国家发展需要和时代潮流,从战略层面思考并明确回答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时度势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示。

战略基础:“四个自信”。自信才能自尊自强,才能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才能有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我们自信的理由,充分体现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上。我们坚定道路自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坚定理论自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时俱进;坚定制度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是坚持“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

战略愿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终达到国家富强民主,社会公正法治,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的。

战略目标: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将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干部群众可接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有步骤、分阶段、循序渐进地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战略途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大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习近平担任总书记以来,党中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提出并有效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更完整地展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这对推动改革开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

战略重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正确、指导科学和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党的八项执政本领,抓住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

战略部署: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特别注重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执笔人:艾医卫,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意识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基地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论述,深刻认识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强化领导干部制度意识,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根本要求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更需要牢固的制度意识作为支撑。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的思想基础,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并自觉遵守、维护和执行制度,才能切实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还是改进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状况的现实要求。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但我们也应看到,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部分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亟待改进。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

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要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模范

第一,自觉尊崇制度。领导干部自觉尊崇制度是强化制度意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目前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受传统“人治”观念的影响,尚未切实认识到制度的重要价值,致使治理效能大打折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强化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首要的是解决当前突出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人治”思维模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中国制度的价值、深刻领会中国制度的精神、准确把握中国制度的内容,真正从内心深处形成尊崇制度、敬畏制度和遵守制度的良好意识,提高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自觉。

第二,严格执行制度。“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从严格制度执行中才能培育出良好的制度意识。但在当前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一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并未采取切实措施严抓制度执行,制度效能难以落地见效。习近平强调:“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用严格制度执行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力度,促使领导干部真正将坚决执行制度的理念内化为个人的价值准则,外化为现实的具体行动,进而引领带动全社会增强制度意识。

第三,坚决维护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制度权威意识,把制度看做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不能自觉捍卫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而,要强化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就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维护制度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对中国制度体系的认同感和敬畏感,使自觉维护制度、自觉服从制度的理念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形成制度自觉,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执笔:吴增礼、肖佳,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李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为我们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践指南。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人民实现了由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跨越,生动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独特而显著的优势。可从两个角度理解其内在逻辑。一是它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历经五千年历史的锤炼,中华民族依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薪火相传的文化自信与历史积淀。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文化根脉,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优势。二是扎根广大人民、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历史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人民选择了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彰显“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国家治理效能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反映制度优势的重要指标与内涵表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内、外部因素共同推动的必然结果。

党的领导为有效转化提供目标导向与价值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治理体系是党领导的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紧密相连的国家制度。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中,党的统一领导,才能推进党、国家机构以及治理主体相互配合、高效协同,从而确保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目标方向、力量与效果。

内在共同的价值追求是激发有效转化的动力之源。无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最终都为了相同的价值目标,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就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社会条件。共同的价值目标,才能最大限度激发人民参与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的智慧和力量,从而为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连绵不断的动力与活力。

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为有效转化提供方法与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五位一体、四个自信高度统一。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清除市场壁垒,推动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从简政放权到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契合现代化要求;从单纯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治等方法,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等,这些都可以为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科学的方法途径和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的可持续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义。可从如下三个方面着力推动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互动结合。落实好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与国家制度的顶层设计,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发力。坚定不移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科学处理好顶层制度设计和分层治理对接的关系,因地制宜,逐层细化,精准有效,确保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制度设计成效上相得益彰,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制度变革和治理创新统筹推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既要完善制度抓改革落实,也要创新方法抓治理效果。要加强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与其他各方面改革的配合性、系统性、协调性,还要统筹制度改革和治理方式创新,从战略上谋划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地方治理创新的新经验。在改革中完善制度,提高制度的科学性,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制度执行与落实监督协同发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将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制度活力转化为治理效能。尤其是领导干部更应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同时,也要落实各类监督制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



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盛明科

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系统性、全面性、协同性的组织体系变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组织支撑。目前,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亟须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根本途径,并成为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我国初步探索确立了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适应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发展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方面机构职能逐步规范、不断优化。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必须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即改革上层建筑以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聚焦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具体围绕提升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政府执行能力、人民军队战斗力、社会群团组织活力等方面的目标,采取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优化政府各部门职责,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等改革举措。从而,进一步推进我们党提升“把方向、谋大局”的能力,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更好地提升政府执行力,促成国家治理发挥协同合力。

要着眼构筑起国家治理的组织架构大厦

组织是发挥治理功能的基础。党政组织、国家机关、社会群团组织等构成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其形成的组织架构和结构关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坚实根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基于调整组织架构设计,以巩固和完善国家治理的基石,比如增设了国家监察机构,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等一切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全覆盖的监督。新时代,需要新的组织架构来保证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在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方面,组建或完善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等十个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同时也撤销了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部门。改革极具针对性,在制度层面将各类决策机构体系化,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国家治理具备坚实的组织架构支撑,充分发挥最高政治决策中枢的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的功能。在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方面,为进一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组建生态环境部;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培育社会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类制度化的组织机构组建和调整正是适应了新的形势下党和国家发展的中心任务,适应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具体要求。

要继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职责体系

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是以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点任务。我国政府职能定位相继经历了由“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再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过程。我国国家治理职能体系涵括了政府职能、社会职能等,直接规定了国家治理的内容和边界,也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发展。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的职能内涵和责任要素,要通过不断的改革实现演进和优化。平衡好这五个体系的职能关系,将进一步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主体协调行动、增强合力。进一步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赢取新成就的重要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发展的内在动力。

要推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的系统集成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与国家治理是国家发展的“一体两翼”,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统筹考虑党和国家全局性事业发展需要,着力实现对各方面发展矛盾或问题的有效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涉及方方面面,是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任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目前需要进一步对准全面深化的方向,对关键问题领域进行深化的改革调适,务求各方体制机制改革真正发生“化学反应”。只有推动改革往实里走,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成色和实效,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改革、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优先抓好落实,推进改革成果系统集成,从整体上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能将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化,才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编:谭思敏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