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以房养老”?

    2019-10-09 11:23:31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季小波、李延霞、董博婷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我国的养老模式也在不断创新。我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已经5年,但市场反应较为“清淡”。“以房养老”为什么不叫座?遇到了什么问题?新华社记者进行了广泛的走访调研。

“以房养老”是什么?

港澳游、德国游、北欧四国游,结束了几场“说走就走看世界”的旅行后,75岁的康锡雄和老伴去年搬进了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

“生活变化是天翻地覆,现在睁开眼就想着怎么花钱。”作为国内保险版“以房养老”首单客户,老两口在福利院的一居室里,说起了2014年参加“以房养老”后的生活。

康老向记者出示了保险合同,合同显示,近85平方米住房的有效保险价值约为274.4万元,两位老人每月共同领取养老金9118.12元。

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负责人赵水龙针对康老的合同介绍,这单业务基本流程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继承人向保险公司偿还老人所领取的给付金本金及其5%复利,就不影响房屋的合法继承。

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个城市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8年7月,银保监会将反向抵押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反向抵押保险业务总体运行平稳,为老年人提供了存量资产转换为养老资源的选择,让投保老人得到了实惠,是我国首个形成一定规模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险期末有效保单126件,共有126户家庭186位老人参保,参保老人平均年龄71岁;人均月领7000余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超过3万元。目前,共有幸福人寿、人民人寿2家公司开展反向抵押保险业务。

赵水龙说,幸福人寿“以房养老”试点以来,投保者中有一半是无子女家庭或失独老人,这项业务解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增加收入、终身年金三大核心问题。

责编:陈莎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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