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 2025-12-01 09:36:2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李容容
走进雨湖区长城乡红旗村,整洁的村庄大道、雅致的美丽屋场、热闹的农贸市场,以及村民们谈起村务时那份参与感,都透着一股蓬勃的朝气。这番和谐景象从何而来?答案,源于一部与村务紧密结合、与时俱进历经3次修订的“活”的村规民约。
“十几年前,村上还常因村民个人利益纠纷,村务工作难以推进。”村干部肖彩成回忆。面对治理困境,2009年,红旗村制定了首部成体系的村规民约,决心用规矩管人管事。立规伊始,便瞄准了人居环境这块“硬骨头”,在全乡率先开展整治,通过建垃圾池、设垃圾桶、评比奖励清洁户等多措并举,硬是改变了村民随手扔垃圾的习惯,逐步实现“垃圾不着地”。同时明确对考上大学本科的学生给予奖励,村民黄栋家一双儿女分别从中国石油大学、湘潭大学毕业,黄述初家也走出了两个大学生……崇文重教之风悄然浓厚。
2011年,响应国家殡葬改革号召,红旗村村规民约迎来第一次修订,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其中,明确对自愿身后火化的村民给予500元奖励。修订的关键在于落实。烈属许桂秋老人以80多岁高龄率先践行,去世后成为村里火化第一人;老党员谭洪奇生前立下遗嘱,要求身后火化、简办丧事、不收礼金;老组长陈少华等党员干部纷纷带头示范,加入移风易俗行列。
随着村民生活水平提高,自家修路、修塘、建房等需求增多,大型机械进村频繁,压坏道路、损坏公共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2014年村规民约的修订精准聚焦于此,明确规定损坏公共设施须限期恢复或赔偿,并可能处以罚款。这条“硬杠杠”立竿见影,村民们施工前主动向村上报备成了新习惯。如,村上养老院扩建时需动用大型机械,施工方主动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完工后自觉恢复周边环境原状,经村上核实后,保证金得以顺利退回。这一良性循环,让村规民约的权威与实效看得见、摸得着,村民自觉维护村容村貌和公共设施的意识显著增强。
2019年,村规民约第3次修订,注入了“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新理念。条款规定,因村公共利益需要占用村民土地等资源时,村民须无条件支持配合。这不再是简单的禁止性规定,而是倡导性的价值引领,极大地激发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藕塘组村民李建军便是典型代表,他主动让出百余平方米自留菜地用于建设美丽屋场,并时常义务浇水维护。村民从“旁观者”变成了“建设者”和“维护者”,共建共享的氛围日益浓厚。也正是在村规民约的持续滋养下,红旗村荣获了省、市级多项荣誉,村集体经济收入在2022年首次突破百万元,并已连续3年保持这一水平。
站在新的起点,红旗村并未满足,当前正积极筹备村规民约的第4次修订,且目标清晰而具体:优化助学奖励标准,使其更精准有效;建立村民共管机制,共担绿化维护责任;推行美丽乡村建设“四六模式”,引导村民树立主人翁意识,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共建”,让共享发展的基石坚如磐石。
16年,4次修订。红旗村的村规民约就像一位智慧的引路人,不断根据村庄发展的阶段性需求调整步伐,引导村民一起解决问题、一起创造幸福。这部“活”的章程,真正成了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引领善治的宝贵乡村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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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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