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01 09:32:2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日讯(通讯员 廖艳霞)“全域禁止焚烧,循环利用好处多。”连日来,湘潭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推进会、悬挂横幅、上户送达《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秸秆禁烧倡议书》等,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湘潭市正式打响秸秆禁烧攻坚战。
根据《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湘潭市实行秸秆全域禁烧。秸秆禁烧区内实行强制性、常态化禁烧管理政策,除按程序焚烧处理病虫害外,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
根据《湘潭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方案》,近段时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迅速行动,进村入户,通过悬挂禁烧宣传标语,发放“一卡”即“农作物秸秆禁烧明白卡”;“一信”即《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秸秆禁烧倡议书》;“一册”即《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手册》;“一会”即利用屋场会、小组长会、农机手培训会等形式,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和思想动员。
“我们重点宣传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危害、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效益及补贴政策、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工作人员介绍,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烟尘,严重污染环境空气,影响居民健康,甚至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湘潭市生环办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以实际行动支持秸秆禁烧工作,为建设美丽湘潭而共同努力。违反相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第九条,个人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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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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