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湘说自然|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如何处罚?这有详细说明

    2021-10-09 10:26:02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强调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纷纷行动,掀起一场耕地保护热潮。为此,湘湘也综合整理了耕地保护相关知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如有疏漏或不当之处,欢迎给湘湘留言指正。

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违反“八不准”之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会面临什么处罚?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与其他七个“不准”有何不同?

其他七个“不准”均是不准建房,这个“不准”是针对“出售房屋”的行为。

违反“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如何惩罚?

相关依据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相关人员指出,违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相关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应予以禁止。

以案说法

实践中,小产权房以及农民在自己耕地上建设房屋出售给他人即应属于此类。该类房屋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其占地未经批准,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应依照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处罚,但对出售行为,因属于民事行为,应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李某在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兼任“两违”综合治理专项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在没有相关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村建理事会,非法占用土地9.61亩进行违法建房,由其本人负责村建理事会和违法建房的具体事宜,并派人在违建中进行管理。

后李某将该违法建房工程指定给吴某承建,并放松对该违建的巡查、劝阻、报告、配合执法部门查处的职责,伪造借据以集资楼购房款的形式收受吴某贿赂40万元。截至案发时,该违建项目已建成2幢各18层框架楼房、1幢连体18层框架楼房、4处配套房、2处花圃及2处空地(水泥硬化),总固化面积9亩。

经当地用地管理部门鉴定,本案涉及该村6.486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上述违建房建成后,以商品房进行售卖。最终,李某被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责编:郭芝桃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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