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司法局:依法为民解难事 法律援助暖人心

    2021-04-07 16:44:1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7日讯(通讯员 郭海南)“非常感谢你们无偿的法律援助,让我们获得了32万元的赔偿款。”近日,祁阳县龚家坪镇香塘铺村10组的邓某、王某二人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诚恳地致谢。

2021年1月,王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文明铺镇羊古脑9组地段时,与对向周某某驾驶的无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队认定,王某某、周某某承担同等责任。事发后,王某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不治身亡。因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协商未果,王某某家属邓某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现场审查,邓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指派齐物律师事务所李巧龙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判决:被告周某某赔偿原告邓某、王某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2021年3月,观音滩镇五四村胡某与罗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扭打导致罗某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罗某遂向法院起诉。胡某作为被告参加应诉,因其系妇女,且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群联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李映雪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一审法院调解成功:被告胡某自愿赔偿罗某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双方不再因此事发生纠葛。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优援”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细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努力做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今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祁阳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编:刘志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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