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白鹿洞派出所与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侦查大队联手破案,迅速擒获2名盗窃嫌疑人!

    2020-09-01 10:55:02

8月3日,苏仙分局白鹿洞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手机昨晚不见了,现在用另一台手机无法登陆微信,且有人拿自己的微信号冒用身份向微信好友借钱。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通过警务协作平台调取报警人的微信交易明细,并将调取结果上报至分局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侦查大队。根据调查分析,确定受害人手机微信多次转账给了一名叫“黄某军”的人,此人有盗窃前科。

8月23日下午,民警通过摸排获悉黄某军正在郴州市北湖区某网咖上网,立即赶往现场将黄某军顺利抓获。经审讯,黄某军交待了8月3日凌晨朋友李某捡到一台手机将微信支付密码更改后,通过微信转账550元给自己的事实,并交代李某系宜章县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缜密的研判分析,发现李某正在郴州市苏仙区上白水六组某网吧上网。为了不打草惊蛇,白鹿洞派出所与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侦查大队通力协作,制定了严密周全的抓捕计划,并调派精干警力迅速赶赴该网吧将正在上网的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掌握,李某于8月2日晚途经苏仙区郴州大道上白水村路段时,看到上白水村委会大楼对面的路边有一名醉酒男子躺在地上,男子身旁还有一台掉落的手机,李某遂将醉酒男子的手机“捡”起来放进自己的口袋。见这台手机没有设置解锁密码,李某又动起了歪脑筋,随即打开手机支付宝,通过发送手机验证码更改支付密码的方式将支付宝里的544元转给自己。之后又打开手机微信,发现微信零钱有2300多元,便通过QQ联系了黄某军,告诉黄某军自己“捡”到一台手机,手机里的微信零钱有2300多元。黄某军为李某“想办法”,告诉他可以找一家超市把微信里的钱套现出来。两人“一拍即合”,碰面后,李某又用同样的方式将微信支付密码改掉,然后分11次共转了559元钱给黄某军,剩余的钱则全部用于上网、吃饭、购买香烟零食等消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黄某军因盗窃行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民警提示:随着互联网移动支付时代的来临,密码往往关联着个人的多个金融账号、公民个人信息等隐私,盗窃和修改密码,成为了犯罪分子实施侵财以行为的“钥匙”。大家在日常使用手机的时候,务必为手机设置好解锁密码,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责编:侯淞耀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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