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实送春风 企业获退税近8万元

    2020-03-20 16:43:2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0日讯(通讯员 张洁)“真是太感谢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务部门的政策辅导了!这笔退税让我们这些在疫情中苦苦支撑的企业感受到了春天的温暖。”3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雨湖区税务局的税收管理员黄小丹接到了湘潭市雨湖区新东方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新东方培训学习”)校办主任陈波的感谢电话。陈波表示,“2月份一上班我们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了1月份的税收。没过几天就接到了税务局的电话,通知我们可以申请办理1月份的退税,并耐心地为我讲解了政策和操作流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该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而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对生活服务范围的规定,新东方培训学校就属于教育服务行业,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根据政策,新东方培训学校能够享受1月份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教育附加和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退税共计78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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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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