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三年“小目标”出炉 培育万名湖湘工匠和技术能手

    2019-12-06 14:04:10

本报12月5日讯 到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到2022年,要重点建成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30个……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湘办发[2019]19号)(以下简称《方案》),对到2022年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未来三年,我省各类教育将有哪些“小目标”?

《方案》强调,要推动各地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园,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方案》提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县城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强化分类施策,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高质量建设100所芙蓉学校。2020年所有县市区实现基本均衡发展,2022年优质均衡发展占比达到20%。

《方案》明确,要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制定湖南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探索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个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到2022年,培育遴选产教融合示范企业100家,重点建成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 30个,培育遴选产教融合领军人才100名、产业教授(导师) 1000名、湖湘工匠和技术能手10000名。

《方案》提出,要建立完善我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点,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方案》强调,在待遇方面,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学校所在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要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统筹考虑幼儿园和高中教师工资待遇。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记者 黄京 杨斯涵

责编:尹舒艺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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