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19-11-11 12:50:1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1日讯(通讯员 胡卫红 胡娜 记者 邢玲)近日,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桃江县清收桃江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决定从11月10日起开始至2020年2月10日止,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支持农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

根据《桃江县清收桃江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清收范围包括:10月底前各单位(企业)和个人拖欠的农商银行不良贷款;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自借或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不良贷款;辖区内农村党员干部自借或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不良贷款;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及其他经济组织自借或担保的不良贷款;农商银行已胜诉但未执结的诉讼贷款;各乡镇今年底前到期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农商行改革期间县财政置换以及农商银行股东购买的不良贷款等。
《方案》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迅速明确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到位;不断加强宣传清收政策力度,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自觉归还贷款。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以优化桃江金融生态环境为目的,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纪律等手段,强力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提高农商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其金融服务功能和发展实力。
桃江农商银行于2016年6月由原桃江信用联社改制成立,是注册在桃江、服务在桃江、纳税在桃江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到10月底,全行各项存款余额83.88亿元,在全县金融机构中的市场份额为31.38%;各项贷款余额42.67亿元,市场份额为28.45%,存贷款总量和市场份额均居全县金融机构之首。
责编:李冰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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