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面推行交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19-09-17 10:41:35

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工作有关事项提出部署要求。

《实施方案》主要框架及内容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实施方案》指出

从2019年9月起,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推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实施方案》强调

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要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全面利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各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实施方案》明确

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实施方案》提出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厅将加强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适时对推进工作进行督察和评估。

责编:刘琼

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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