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亮肤霜是假冒商品,国家药监局已责令湖南调查

    2019-05-27 16:22:42

▲湖南慧豪化妆品有限公司官网截图

近日,国家药监发布通告,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 " 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 " 的假冒化妆品。

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湖南省药监局对标识名称为 " 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 " 的产品进行了调查。经查,该产品在包装标签上虚假标识了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三康化妆品有限公司 ",为假冒产品。广州三康化妆品有限公司声明从未生产过标识名称为 " 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 " 的产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药监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除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外,其他化妆品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向药监部门备案后可以上市销售。消费者在选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时,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 " 化妆品监管 "APP 查询该名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所购化妆品包装标签上标识的信息应当与该备案信息一致。

责编:杨柳青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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