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物流迎重磅利好:无人机可跨省域运营

    2019-04-04 16:35:24

近日,中国无人机商用领域迎来重磅利好: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再次实现无人机管理新突破,正式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民航西北局发[2019]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物流无人机可“翱翔大西北”。而随着无人机配送场景的不断拓展和大规模应用,以京东物流为代表的企业正在配合民航管理等部门积极探索监管体系的升级完善,成为推动无人机行业商用化的重要力量。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发文


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是为了鼓励创新许可管理方式,鼓励新型业态健康发展,规范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性飞行活动,拓展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促进无人机物流配送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无人机物流配送的概念定义、经营许可资质申请基本条件、无人机物流配送许可的管理机构、适用范围、管理流程、法定义务等。据了解,该“管理办法”的出炉是在坚持“确保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上,“充分总结陕西地区无人机物流配送的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吸收其他管理局的试点成果,将‘一本手册、两个步骤、三个部门’的末端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许可管理思路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而更引人关注的是,依据“管理办法”,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以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且适用于相应飞行活动的监管管理。

也就是说,起飞重量不超过300斤的物流无人机可以在西北4省内“自由翱翔”。这也是继去年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向京东颁发全球首个省域无人机物流经营许可证以来,物流无人机监管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更是物流无人机商用首次可能突破省际区域限制。这无疑为物流无人机向全国运营迈进奠定了重要基础,也书写出中国物流无人机新的篇章。

责编:汤旖

来源:无人机网

我要问